前言

在 ACGN(動畫、漫畫、遊戲、輕小說)文化中,「同人」是一個無處不在的詞彙。許多人將其與「二次創作」或「粉絲小說」劃上等號,但「同人」一詞的真正含義遠比這更為深遠。它不僅描述了一種創作形式,更代表著一種基於共同愛好而聚集的文化精神。那麼,「同人」究竟為什麼叫「同人」?這個詞的背後,又隱藏著怎樣的演變歷史?本文將深入探討「同人」一詞的語言根源與文化演進。

「同人」的字面與文化起源

日語的「どうじん」:志同道合之人

現代 ACGN 領域所使用的「同人」,其概念主要源自日語「同人(どうじん,Dōjin)」。在日語中,這個詞的根本含義是「志同道合的人」,也就是中文裡的「同好」或「同志」。它指的是基於共同興趣、志向而聚集在一起的人們或小團體。

因此,「同人」一詞最初指的是「人」(創作者群體),而非「作品」。

早期語言的淵源:易經與五四運動

雖然現代 ACGN 的「同人」概念來自日本,但在中文歷史中,「同人」一詞早有出現:

《易經》同人卦: 中國古典《易經》中有第十三卦「天火同人」,卦辭闡釋了「與人和協」的原則。這裡的「同人」指的是和睦相處的人群。

五四運動「同人刊物」: 在新文化運動時期,魯迅、周作人等人也曾使用「同人刊物」一詞,用以指稱那些非商業性的、由志趣相投的文人「自編自寫」的刊物,例如《語絲》週刊。

然而,必須明確的是,現代 ACGN 文化的「同人」是日本的「どうじん」文化傳入後形成的,與上述中文古義並無直接傳承關係,僅是在字面上有所巧合。

從文學到 ACGN:日本同人文化的演變

文學結社的開端

日本的「同人」文化,最早並非始於漫畫,而是文學。在 19 世紀末的明治時期,日本文壇開始出現文學愛好者組成的團體。

一個標誌性的起點是 1885 年(明治十八年),作家尾崎紅葉等人成立了文學社團「硯友社」,並發行了文學刊物《我樂多文庫》。這種由文學同好自費出版、用於相互切磋文筆、發表作品的刊物,被視為「同人誌」的雛形。到了 1913 年,著名作家芥川龍之介也參與了文學刊物《新思潮》的復刊,這同樣是早期同人活動的實踐。

在這一時期,「同人」的屬性是「文學同好」,而「同人誌」的目的是「以文會友」和「磨練筆力」。

漫畫與 ACGN 的興起

二戰結束後,隨著漫畫文化的蓬勃發展,「同人」的主體逐漸從文人轉向漫畫愛好者。到了 1960 至 70 年代,漫畫同人誌文化開始興起。

1975 年第一屆「Comic Market」(簡稱 Comiket 或 CM)的舉辦,是日本 ACGN 同人文化發展的里程碑。同人活動的重心從早期的「自我磨練」轉變為「自我表現」,以及與廣大同好交流分享的「自主創作」活動。

現代 ACGN 中的核心定義

同人 vs 商業:自主創作的本質

在現代 ACGN 語境中,「同人」的核心定義已經非常清晰:它指的是「非商業性的」、「自費出版的」或「自主的」創作活動。

「同人」的對立面(反義詞)並不是「原創」,而是「商業」(商業志)。只要一個作品是創作者自費製作、自主發行,而非透過商業出版社或公司發行,它就是同人作品。

破除迷思:「同人」不等於「二次創作」

這也是最容易被混淆的一點。在中文圈,由於粉絲基於原作的「二次創作」(Fan Fiction)最為流行,導致「同人」一詞常被誤用為「二次創作」的同義詞。

事實上,「同人作品」主要包含兩大類:

原創同人(Original Doujin): 指故事、角色、世界觀均為創作者自己構思的作品。這類作品只是選擇了「同人」(自費出版)的渠道發行。最著名的例子之一就是《東方Project》系列,它本質上是「同人遊戲」。

改編同人(Parody Doujin)/二次創作: 這才是大眾最熟悉的類型。它指的是基於已有的商業作品(如動漫、遊戲、電影)中的角色或世界觀,進行的再創作。

相關術語解析

同人誌(Doujinshi): 指同人創作者自費出版的「刊物」,通常是漫畫或小說。這是「同人」文化的核心載體。

同人遊戲/音樂(Doujin Game / Music): 指自主製作、發行的遊戲或音樂專輯。

同人文(Doujin Wen): 特指以文字形式(小說)進行的二次創作,即「Fan Fiction」。

同人設定(Fanon): 指在粉絲群體中廣泛流傳並被普遍接受的、但並非來自官方原作(Canon)的設定。例如,在《哈利波特》同人圈中,Daphne Greengrass 的「冰山美人」形象就是一個著名的 Fanon。

常見問題

「同人」一定和色情 (R18) 內容有關嗎?

完全不是。許多人誤以為「同人本」就是指 R18 作品,這是一種嚴重的誤解。「同人」只是一種發表形式,與內容無關。同人作品有面向所有人的「全年齡向」,也有面向成人的「R18 向」。將同人與色情劃等號,是對同人文化極大的偏見。

同人創作是否涉及版權問題?

是的,特別是「改編同人」(二次創作)。這類作品使用了原作的 IP(角色、世界觀),嚴格來說處於法律的灰色地帶。

普遍態度: 在日本,版權方(原作公司)大多採取默許態度,因為他們知道繁榮的同人文化有助於維持原作的熱度,實現互惠互利。

法律風險: 雖然版權方很少追究,但如果同人作品(特別是未經授權的)以盈利為目的進行大規模商業化,或嚴重損害了原作形象,就可能引發法律糾紛。例如,「金庸訴江南案」就是一個關於同人作品人物形象侵權認定的著名案例。

《三國演義》算是《三國志》的同人嗎?

這是一個有趣的問題。如果從廣義的「二次創作」來看,《三國演義》確實是基於《三國志》和民間傳說的再創作。

但是,如果用 ACGN 文化的嚴格定義來看,它並不是「同人」。因為「同人」特指由「同好」(粉絲)發起的、「非商業性的」、「自主發行」的文化現象。《三國演義》在誕生之初就是以盈利為目的出版的文學鉅著,應歸類為「二次創作文學」,而非「同人作品」。

總結

「同人為什麼叫同人?」答案的核心回歸到它的本源:「同人」就是「志同道合的人」。

這個詞彙的演變,從最初的文學同好,到今日龐大的 ACGN 創作者群體,其精神內核從未改變:它代表了一群基於熱愛而聚集、不受商業束縛、追求「想創作什麼,便創作什麼」的自主精神。因此,「同人」不僅僅是作品,更是一種充滿熱情與自由的創作文化。

資料來源

同人_百度百科

同人(ACG) – 維基百科,自由的百科全書

同人誌- 維基百科,自由的百科全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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